近日,在广西,一家公司在外省大量开具销售发票,但却无法提供相应的货运单据和仓储记录。经过税务部门的调查,发现一名税务中介通过伪造合同和出库单,帮助该企业逃税金额超百万元。这名中介因未按照规定备案,长期以个人名义从事记账和发票相关业务。尽管其操作隐蔽,但在税收大数据的精确监控下,该中介最终被罚款51.37万元,并列入失信主体;同时,企业也被追征少缴税款102.74万元。
此案例是近期多个地方税务部门曝光的违法案例之一,显示出一些中介并不满足于提供服务,而是主动策划逃避税务,成为了不法活动的“操盘手”。有人认为中介仅为服务方,企业才是纳税的责任主体,签订服务合同就代表中介免责。然而,专家指出,这种认识是错误的,税务代理人也需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。企业的补税并不影响中介的违规处罚,二者是相互独立的法律责任。
违规的税务代理人,除了要承担纳税人的补缴责任,还要面临更高额度的罚款。例如,在安徽的一起案件中,相关会计事务所因代理企业少缴税款,被处罚款的比例达到0.6倍,这说明中介不是幕后“从犯”,而是必须面对法律制裁的主体。违法所得将被没收,违法策划获得的服务费若被追缴,无论金额大小,都会面临同样处理。
除了经济处罚,信用惩戒亦对违规中介造成严重打击。相关管理办法规定,涉嫌违法违规的中介会被扣减信用分,严重者将成为失信主体,并被公示。这将导致他们在市场中的声誉受损,执业机会逐渐减少。
税务部门强调,作为税务与纳税人之间的桥梁,税务中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,任何违法行为都逃不过严格的法律审查。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中介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,以维护税收的公平公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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